惠州水务集团绿水投资有限公司潼湖水厂、惠阳水厂、金山二期污水处理厂光伏项目运营维护项目招选公告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招选人惠州水务集团绿水投资有限公司诚意向社会公开招选潼湖水厂、惠阳水厂、金山二期污水处理厂光伏项目的运营维护单位,负责运营维护潼湖水厂、惠阳水厂、金山二期污水处理厂光伏项目。
一、项目概况
潼湖水厂分布式光伏项目位于惠州市仲恺区潼湖镇三和村,装机容量为2.58MWp,使用面积约16000平方米,于2023年6月25日投产发电。
惠阳水厂分布式光伏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秋长镇岭子头,装机容量为4.28MWp,使用面积约22800平方米,于2023年7月25日投产发电。
金山二期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项目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沙澳村,装机容量为1.20MWp,使用面积约6340平方米,于2023年4月21日投产发电。
二、招选内容及需求
本次招选1家运营维护单位,负责潼湖水厂、惠阳水厂、金山二期污水处理厂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检修工作,以及光伏电站边界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卫生清洁。运行维护界面明确为升压站内设备及设施、消防设施、生活设施、安全设施、集电线路、箱变、逆变器、汇流箱、光伏场区内设备等所有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或承装类五级或以上,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有从事光伏运维的经营业绩,2019年至今应至少具有5MWp或以上的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运维业绩(业绩应是申请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4、商业信誉良好,近3年在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3年内未发生属自身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资信档案无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或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提供承诺函)。
5、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四、运营维护周期
1、运维维护服务周期为一年,服务周期期满,招选人对本光伏项目如继续委托运营维护,在年度考核合格的情况下,按同等条件乙方享有优先权(招选人采用竞价方式选择承包人的情形除外)。
五、报价要求
1、最高限价为 40.3万元/年,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六、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1、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申请人自行前往勘察场地情况。
2、本项目不召开现场答疑会。
七、响应文件要求
所有响应文件必须封入密封完好的信封,封口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所有响应材料必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同一册的材料可加盖骑缝章(在响应文件骑缝处加盖公章)。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从递交之日起算30日历天。
(一)必须提交资料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二)补充说明资料
1、公司业绩类资料。
2、运维方案。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10月17日09:00~09:30
2、接收响应文件地点: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
3、递交响应文件方式:现场递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09:30
2、开标地点:同接收响应文件地点
招选人在上述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申请人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作同意开标结果。
十、初步评审
采购小组对每个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是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招选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审查细则详见《初步审查表》。对初步评审不通过的申请人,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参与下一步评选。
十一、评选
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单位,由采购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报价的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业绩评价:各评委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对照《详细评分表》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所有评委对某一申请人的业绩评价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申请人的业绩评价得分。
2、方案评价:各评委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对照方案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所有评委对某一申请人的技术评价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申请人的方案评价得分。
3、价格评估:价格评估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初审且最终报价最低的申请人的价格为评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申请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选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4、综合比较与评价:将申请人的技术、商务评价得分和价格评估得分相加,计算得出该申请人的综合评价得分。
5、推荐成交候选申请人名单:评审小组将按各申请人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对所有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排序,并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申请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申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三的申请人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十二、签订合同和履约保证金
中选人应在评选结束之日起10日历天内,按中选人的响应文件和谈判确认的合同条款与招选人订立书面合同。
合同签订前,中选人须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
中选人在上述时间内未签合同的,招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给招选人造成的损失的,中选人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十三、其他需说明事项
本项目场地押金500元整,由招选人支付。场地服务费800元整,如项目招选成功,场地服务费由中选人在中选公告发布当天支付;如项目招选失败,场地服务费由招选人在失败公告发布当天支付。
十四、暂停、延迟或取消招选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8小时,招选人有权决定暂停、延迟或取消本次招选。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选公告同时在惠州水务集团绿水投资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hzswls.cn)、惠州水务集团绿水投资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中易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具备本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的潜在申请人,从上述网站或公众号下载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十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52-7828002
十七、监督机构及举报电话
联系人:绿水公司纪检审计部 联系电话:0752-2688868
文件下载: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