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水务集团绿水投资有限公司潼湖水厂、惠阳水厂、金山二期污水处理厂光伏项目运营维护项目(第二次)招选文件有关规定,经评选委员会评审确定,现将该项目有关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惠州水务集团绿水投资有限公司潼湖水厂、惠阳水厂、金山二期污水处理厂光伏项目运营维护项目(第二次)
招 选 人:惠州水务集团绿水投资有限公司
招选方式:公开招选
申请人名称 | 初步评审 | 综合得分 | 投标报价(元) | 推荐排名 |
惠州市惠城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 通过 | 64.91 | 343000.00 | 1 |
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56.20 | 161200.00 | 2 |
惠州市焕能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 通过 | 44.51 | 347600.00 | 3 |
评选情况:
(一)评选时间:2023年11月9日。
(二)评选地点: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
(三)评选委员会组成:
1、评选委员会成员共5人。
2、参与项目评选环节的申请企业名单:广东鑫益嘉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众域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市江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焕能电气安装有限公司、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初步评审情况:
评选委员会依据招选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广东鑫益嘉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众域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未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未通过初步评审;其余4家申请人的响应文件通过了初步评审,进入下一步评审。
(五)详细评审情况:
评选委员会根据招选文件确定的评选标准和方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申请人采用综合评分进行综合评价,独立评分并签名,各申请人的业绩、方案、价格得分之和为各申请人的评选总得分。
(六)废标情况:广东鑫益嘉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众域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未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未通过初步评审。
(七)评选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惠州市惠城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惠州市焕能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八)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选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选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选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纪委监察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项目评选时间:2023-11-9
公示开始时间:2023-11-10
公示结束时间:2023-11-13
惠州水务集团绿水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
惠州水务集团绿水投资有限公司潼湖水厂、惠阳水厂、金山二期污水处理厂光伏项目运营维护项目(第二次)评选公示(盖章版).pdf